企業出口代理
服務對象:國內商貿公司、生產廠家、大學院校、科研機構、國外機構國內辦事處等等。
流程
1、國內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在有潛在出口業務時與我司商訂外貿出口代理細節并簽訂外貿出口代理合同;
2、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3、簽訂國內采購合同;
4、國外客戶匯款(美元)到我司賬戶;
5、我司向銀行報備并申請結匯;
6、我司將結匯人民幣轉到委托人指定國內工廠(即3中合同的賣方)賬戶,這個賬戶要和將來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賬戶一致;如有多家工廠,可分別支付;
7、生產備貨完成,由國內工廠開具增值稅發票給我司;如6中款項轉到多家工廠,發票要由對應收取款項的工廠分別開具;
8、委托人發出貨明細及詳細包裝資料給我司;
9、我司以自身名義向物流公司訂艙并發送出口訂艙委托書,安排貨物出運事宜;
10、如出口商品中有法檢商品,由國內工廠配合物流公司以及我司提前安排檢驗;
11、由物流公司根據我司發送的出口訂艙委托書到工廠裝箱并運回碼頭或是海關指定堆場;如是CIF貿易術語成交,物流公司接受訂艙并安排到國內工廠(或是其他指定地點)提貨的同時購買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12、我司以自身名義出具出口報關單據并在電子口岸做電子委托;
13、貨物被海關放行后,由物流公司負責裝到預定船只,并簽發提單(BILL OF LADING)給我司;我司收到提單后連同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和裝箱單(PACKING LIST)一同提交給委托人,并寄送給國外客戶。
14、出口貨物海關信息上傳后,由我司向國稅申請出口退稅事宜,正常情況下申報后45日內退稅退到我司賬戶,時間可能或長或短,以國稅實際退稅為準。我司承諾收到對應退稅款后3個工作日內轉到委托人的指定賬戶;
15、我司在扣除代理服務費以及應支付的其他費用(如物流公司的費用)后將余下的退稅款轉到委托人的指定賬戶;
16、至此,整票代理業務完成。